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商丘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市环委办起草了《商丘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就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9日,市环委办通过商丘市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其中有效意见建议2条,具体采纳情况见附件。
附件:《商丘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附 件
《商丘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与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商丘市城市进展发展迅速,除了要解决煤炭、石材、木材厂等重大企业污染问题,更要注重居民生活质量提高,而带来的光污染、气味污染、噪声等新污染。除了排查处理已经存在的污染,还要发现潜在的污染问题。 | 部分采纳。针对反映的气味污染问题,《行动计划》要求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实现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实时监控,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月抽查率不低于20%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针对反映的光污染、噪声污染问题,本文主要对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进行部署,光污染、噪声污染后续将由其他文件予以部署安排。 |
2 | 针对大气污染整治,一方面在减少人为排放,另一方面要增加自然净化。树木在防控城市大气污染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加大我市城区树木绿化覆盖率,优化沿河绿化景观设施,打造宜居的生态绿化屏障。 | 已采纳。《行动计划》要求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扩绿即为加大树木绿化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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