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根据《河南省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拟对“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进行调整,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就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2024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通过商丘市人民政府官网、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未收到实质意见和建议。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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