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意见征集>结果反馈>详细内容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22 08:45:41 【字体:

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根据《河南省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拟对“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进行调整,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就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2024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通过商丘市人民政府官网、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未收到实质意见和建议。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