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商丘市商务局关于《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 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起草了《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通过本页面底部评论功能可直接提交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登录商丘市政府网“意见征集”(http://www.shangqiu.gov.cn/hd/yjzj)栏目浏览相关正在征集意见的内容并在页面底部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69号商丘市商务局(邮政编码476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wj2560801@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文华 联系电话:0370-2560801
附件:1.关于《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压缩征集时间的情况说明
2.《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商丘市商务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1
关于《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压缩征集时间的情况说明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规定: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和《商丘市加快促进消费政策细则》等文件精神,推进各项消费政策落地实施,尽快发挥政策效能,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情况较为紧急,《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1日。
特此说明。
附件2
《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和《商丘市加快促进消费政策细则》等文件精神,推进各项消费政策落地实施,尽快发挥政策效能,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会同发改、财政等多部门,制定本方案,并征求各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起草了《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主要内容作以下说明。
二、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5部分。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提出了本次促消费活动的主要目标。
(二)总体安排。提出了本次促消费活动名称、活动时间、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等信息。
(三)主要活动。提出对购车、家电、餐饮等开展促消活动,开展电商直播,商超购物节,夏季汽车、家电、住房等展销活动,明确活动规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提出成立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组委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五)工作要求。提出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参与活动的商家要诚信守法经营,严禁套现和投机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3
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15号)和《商丘市加快促进消费政策细则》等文件要求,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通过本次促消费活动,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巩固回升势头,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发展,扩大消费供给,促进供需良性循环。
二、总体安排
(一)活动名称: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3年6月(具体日期以启动时间为准,部分活动时间延续至2024年3月)。
(三)主办单位:商丘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银联商务河南分公司、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商丘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协办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商丘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商丘汽车业商会、商丘家电商会、商丘市酒店饮食业商会。
三、主要活动
(一)2023年“豫你一起来消费”购车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6月。
2.活动内容:凡在自愿报名参加市政府促消费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直营店)(名单见云闪付APP)购置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且在商丘市区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和企业均可参与补贴活动。发放的购车补贴为消费券形式,用于在自愿参与市政府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的餐饮、商超、家电和汽车销售等企业中进行二次消费(不可与政府发放的其他满减消费券叠加使用)。
3.政策支持:市政府补贴资金200万元,对在市内新购汽车的车主,按照购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消费券分为三档:车价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每辆车发放消费券2000元,车价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每辆车发放消费券4000元,20万元以上每辆车发放消费券600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购买的新车(私营企业购买新车的,补贴数量同次活动不超过5辆);
(2)排放标准低于“国六”的车辆;
(3)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涉嫌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申报程序:
活动开始后,在限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的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搜索进入商丘购车补贴专区,点击补贴申领,领取商丘市汽车补贴消费券,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等待审核通过。上传资料包括: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银联商务刷卡小票、购车发票(发票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在商丘市区内,新能源车可不提供)、车辆外观照片(含车牌)、行驶证正副页(车辆照片及信息面)、车辆合格证、银联卡等资料(所有凭证与购车人信息一致),填报联系方式,通过系统审核后向购车用户发放补贴。按照申请通过顺序,先到先得,发完为止。个人购车用户的发票、行驶证和云闪付APP账号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必须完全一致;企业购车用户须登录企业法定代表人云闪付APP账号。
5.风险防范:市统计局对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核验并提供名单目录,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符合活动要求的企业名单;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加强云闪付APP技术维护和管理,加强系统审查,防止出现资金补贴漏洞,严格审核消费者身份信息和申报材料,避免重复享受补贴。
6.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承办平台:云闪付
(二)2023年夏季家电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6月。
2.活动内容:凡在自愿报名参加市政府促消费活动的家电电器实体经销企业(名单见云闪付APP)购买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四大类家用电器产品(家电产品销售发票金额需1500元以上)的个人均可参与补贴活动。发放的家电补贴,用于在自愿参与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类促销活动的餐饮、商超、家电和汽车销售等企业中进行二次消费(不可与政府发放的其他满减消费券叠加使用)。
3.政策支持:市政府补贴资金20万元,对在市内新购以上家用电器产品的个人,按照家用电器销售统一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四档:发票金额1500元至2500元(含2500元)补贴金额为200元,发票金额2500元至3500元(含3500元)补贴金额为300元,发票金额3500元至4500元(含4500元)补贴金额为400元,发票金额4500元以上补贴金额为500元;补贴金额的20%为商家现场让利,其余80%消费者通过登录云闪付APP申请。
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涉嫌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申报程序:
活动开始后,在限定家电电器实体经销企业购买家用电器产品的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搜索进入商丘家电补贴专区,点击补贴申领,领取商丘市家电补贴消费券,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等待审核通过。上传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支付凭证、发票(发票联)、家电售后安装照片(需包含电器产品和安装人员、房屋所在背景)、售后服务卡(包含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银联卡等资料(所有凭证与家电购买人信息一致),填报联系方式,通过系统审核后向家电购买用户发放补贴。按照申请通过顺序,先到先得,发完为止。购买家电发票的个人信息和云闪付APP账号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必须完全一致。
5.风险防范:市统计局对报名参与活动的家电电器实体经销企业进行核验并提供名单目录,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符合活动要求的企业名单;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加强云闪付APP技术维护和管理,加强系统审查,防止出现资金补贴漏洞,严格审核消费者身份信息和申报材料,避免重复享受补贴。
6.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承办平台:云闪付
(三)2023年夏季餐饮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6月。
2.活动内容: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平台领取政府餐饮消费券,在自愿报名参加市政府促消费活动的餐饮企业(名单见云闪付APP)消费(堂食)均可参与。
3.政策支持。活动筹集资金160万元:其中市政府提供80万元支持,中国银联提供32万元支持,参与商家提供48万元支持。消费券面额为30元(每张消费券参与商户支持9元),每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让利消费者,促进消费(单次最多可使用2张)。
4.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承办平台:云闪付
(四)商超购物节
1.活动时间: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
2.活动内容: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平台领取银联优惠日商超消费券,在“云闪付APP”公布的商丘市中心城区内参加活动的商超商户购物消费,可享受满200元立减30元优惠(百货场景);享受满62元立减10元优惠(超市场景);享受满10元享8折5元封顶优惠(便利店场景)。
3.政策支持:活动资金由中国银联承担20万元。单消费者每周最多可领取1张优惠券(所有场景共享)。每张优惠券有效期限制3天。
4.承办平台:云闪付
(五)夏季汽车、家电、住房等展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6月-10月。
2.活动内容: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商丘广播电视台于2023年5月-10月在商都广场或体育馆广场举办汽车、家电、食品酒水和房车联展等促消展销活动,商丘日报报业集团2023年5月至7月计划在全市开展夏季汽车巡展活动,商丘广播电视台FM100.7交通广播在体育馆或万达广场举办商丘夏季住房团购节。
3.承办单位: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商丘广播电视台。
4.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商丘汽车业商会、商丘家电商会。
5.责任单位: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商丘广播电视台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银联商务河南分公司、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商丘广播电视台、各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蔡英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总体统筹安排各项活动,核实参与活动企业,统计活动成果;根据审计报告,市商务局负责审核申报补贴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出具审核确认意见,提供税收缴纳情况,并按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和程序维护及材料审核费用(程序维护及材料审核费用3万元)保障工作(对商丘市区举办的,除去省奖补资金外,市与区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的税收分享比例等因素共同补贴;对县(市)举办的,除去省奖补资金外,由县(市)财政补贴)。根据市商务局出具的审核确认意见和提供的税收缴纳情况及有关规定,清算拨付补贴资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市场督导检查,依法打击借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活动场地治安及交通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活动场地的审批、现场秩序的维护,督促场地业主方做好活动场地保障服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核验并提供市区内自愿报名参加政府促消费活动的汽车、家电销售企业名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家电、新能源车的产销对接;
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银联商务河南分公司:负责加强云闪付系统技术维护和管理,加强系统审查,防止出现资金补贴漏洞,严格审核参与企业身份信息和申报材料;负责保障相关活动经费和活动平台维护管理工作;
商丘日报报业集团、商丘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汽车、住房、家电等展销活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活动现场治安、交通、消防等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商丘市2023年“清爽一夏豫你一起来消费”促消费活动工作,提高认识,将此次活动当作当前激发市场消费潜力,释放消费内需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县(市、区)要立足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大力举行本辖区拉动经济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刺激消费有力回升。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广大消费者对优惠政策的知晓面。要广泛动员生产企业、平台商家、金融机构、商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调投入相应资金和资源积极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鼓励家电商会和媒体共同举办大型家电现场展销活动,鼓励汽车经销商给予消费者一定比例的让利或赠送后市场服务和油卡、电卡等优惠活动,努力形成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确保实惠到位。参与活动的商家要诚信守法经营,严禁套现和投机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让消费者真正享受政策红利。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商家参与促消费活动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370-2560801,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商家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永久性禁止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促消费活动,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确保活动安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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