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商丘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商丘市城区除四害管理办法》是2004年制定,已有19年的时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病媒生物的生存环境发生改变,繁衍活动出现新趋势,新发及输入性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在我国不断涌现,老《办法》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标准释义第206条要求“制定本级政府病媒生物控制管理规定或文件,或对上级颁布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有实施细则。”我市有必要重新修订《办法》,它既是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的基础条件,又是加快健康商丘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为什么要对病媒生物进行预防控制?
病媒生物最主要的危害是传播疾病,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具体说:鼠类是许多疾病储存的宿主;蝇类能携带100多种细菌、30多种原虫、20多种病毒;蚊子通过吸叮人血可以传播疟疾、乙型脑炎、登革热、丝虫病等疾病;蟑螂体内外携带多种病原体,可传播疾病、病毒性肝炎、各种胃肠炎及寄生虫病等。因此,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对于预防和控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办法》对病媒生物的定义是什么?
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包括鼠、蚊、蝇、蟑螂和省级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规定的其它病媒生物。
四、《办法》制定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办法》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通过群众治理与专业预防控制相结合、日常治理与突击消杀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2.《办法》明确了县(市、区)爱卫会在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组织、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爱卫会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3.《办法》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范围,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区域内公共区域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4.《办法》明确了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各县(市、区)爱卫办要求积极参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对病媒生物实施有效控制。
六、《办法》对于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孳生有哪些建议?
1.清除易孳生病媒生物的积水、垃圾、堆积杂物、残留食物等,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2.设置和完善垃圾储运、防蚊蝇门窗、防鼠门网等基础设施;
3.对管道、垃圾储运设施、存水处、厕所等病媒生物易孳生地,定期冲洗、消杀、平整、疏通;
4.实行垃圾袋装化和垃圾收集运输封闭化,并做到日产日清;
5.采取涂墙抹缝等措施,防止蟑螂藏匿孳生;
6.及时妥善处理被杀灭的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尸体;
7.采取机械或者生物、化学等方法,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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