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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民基本住房
来信人 谢** 来信日期 2022-03-30
信件索引号 20220080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睢阳区路河镇李阁村马庄居民。前几年我们家四代人居住在一个小院子里,2021年初给80岁老人盖了一个院子养老!建房子的地是二三十年前购买的宅基地,由于一些原因并没有建房,2022年3月中旬被告知地属于林地,房子被卫星拍到属于违建,房子是老人唯一住房,岁数大,身体不好,老人房子拆除以后没有地方住。农村人辛辛苦苦挣的钱,在自家购买的宅基地上盖房子,不影响别人,不危害社会,只是居住养老,怎么就非要强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睢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2-04-07
办理结果

您好,接到您的来信,睢阳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经路河镇政府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问题反映人所反映的房屋为水泥活动板房,所用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根据省整改办下发睢阳区第60批农耕房屋新增违法用地,编号:411403- 202260- 1334383号,此房屋属于“双违”建筑,依法依规必须进行拆除复耕。通过与老人及其子女解释沟通,同意将该房屋移至李各村党群服务中心附近的建设用地上,并将房屋所占用的一般耕地进行复耕,恢复原貌。下一步,路河镇政府积极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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