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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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医院补办的发票无法进行异地医保报销 | ||
来信人 | l1** | 来信日期 | 2022-07-13 |
信件索引号 | 202201866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反应的问题是异地(北京)住院,回到户籍地(柘城)因为发票原件丢失,无法使用医院补办的发票进行医保报销的问题。柘城行政大厅的异地医保报销窗口的工作人员再三强调报销必须使用发票原件,如果丢失就无法报销。我也电话询问了当地医保局,得到的回答是文件规定无法使用补办发票,只收原件,当我询问文件内容,该工作人员就挂断了我电话。但是,我在互联网上搜索"发票丢失医保报销",查到的回答是补办发票具有同等效力,咨询了北京住院所在医院,回答也是补办的发票全国都可以用。发票丢失的病人不在少数,柘城当地医保局确一口咬定只要原件。那丢失原件发票的病人无论花多少钱都无法报销。我认为当地医保局的行为是不合理,不作为,不负责的,希望能够尽快纠正其行为,端正其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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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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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柘城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7-2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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