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写信须知
真诚地欢迎您为商丘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市长信箱”互动交流栏目是由商丘市人民政府在“商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处理群众和企业投诉、咨询、求助和建议,密切联系群众和企业的窗口,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我们将对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写信须知
(一)写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 “市长信箱”的受理范围为生产生活中与人民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为使“市长信箱”高效、有序运行,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请写清诉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主要事实和依据,内容应简明扼要,标题要尽可能点明主题。
(四)鼓励写信人实名反映诉求,我们将责成相关单位主动进行沟通,及时做好答复工作。
(五)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
二、涉及以下情形的信件将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一)内容含有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不文明用语。
(二)联系方式不明确、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核实调查的信件。
(三)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事项的案件,请按照司法程序进行。
(四)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诉求,请通过市纪委监察委反映。
(五)已经受理或已办结的信件,写信人在已办理或办理期限内重复提交同一问题的信件不予受理。
(六)其他不属于市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市长信箱”办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