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实践。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以“五个纳入”为抓手,在全省率先将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转交机制,聘任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培育3家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在市场监管领域试点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有序推进《商丘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立法,启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促进全民遵法守法,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完善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商丘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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