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商务局发布商丘“乐购商都”有奖发票活动(第一期)
活动范围:个人消费者于活动开展期间在商丘市零售(含批发业中面向个人消费者的零售业务)、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范围(具体以税务部门核定及平台公布为准)消费开具的发票。
发票要求:2026年9月18日以来至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商丘市范围内发生的个人真实消费,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有效且满足消费与开票日期为同一自然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方为上述行业活动商户,单张发票金额100元及以上,购买方填写自然人本人真实姓名,满足支付与开票信息为同一人,经有奖发票系统验证通过,发票开具须在活动周期内,当期发票当期活动上传有效。
参与渠道:消费者登录进入云闪付APP(定位商丘),点击首页“政府消费券”,进入“商丘市有奖发票活动”界面,点击“上传发票”进行发票信息登记,发票验证成功后进入抽奖界面,点击“立即抽奖”。
奖项设置及兑付:即开即奖,设置有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三种奖项,中奖后奖项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实时发放至消费者云闪付平台账户。消费券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到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单笔消费支付金额超过券面金额0.01元(含)即可全额抵扣。消费券仅限在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处核销使用,具体可核销商户以平台公布的活动商户名单为准。
参与限制:每名消费者每期活动最多上传10张有效发票,即10次抽奖机会,超出无效,单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抽奖,不可重复上传、跨平台重复参与;同一身份证件、同一手机号、同一银行账户、同一设备视为同一参与主体。
以下发票不得参与抽奖活动:
1.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以及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3.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5.预付卡类发票;
6.存在无真实消费等违规开具的普通发票;
7.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发票;
8.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活动规则的发票。
活动期间,消费者对有关活动咨询、消费券核销等问题可拨打云闪付热线95534、95516;如遇发票开具方面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馈。本活动由商丘市商务局、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共同负责解释。第二期活动正式启动时间及具体安排,请您留意今日商丘客户端、“商丘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