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就业扶贫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30日省委省政府第八次脱贫攻坚推进会、6月23日全省就业扶贫百日攻坚战推进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推进会意见,进一步巩固提升就业扶贫工作质量和成色,坚决打好打赢就业扶贫赢仗。现就做好近期脱贫攻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近期目标任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提出的“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要求,确保9月底前,建档立卡享受政策(不含稳定脱贫户)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数超过2019年年底数,在县内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的总数不少于2019年,到县外(含省外)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总数不少于2019年(附2019年12月份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统计表)。
二、重点人群范围
根据《河南省就业扶贫百日攻坚方案》要求,将60周岁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及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及外出后返乡贫困劳动力纳入帮扶对象重点人群,同时对超过5000人剩余贫困劳动力的虞城县、夏邑县作为就业扶贫重点地区进行专人指导。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动态监测,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外出后返乡情况。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调查回访,对外出后返乡人群进行重点监测,建立专门外出务工返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台账。对外出后返乡贫困劳动力要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帮扶安置。
(二)与扶贫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厘清十个清单。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依据扶贫部门推送的数据,在原有台账基础上,分门别类建立或完善帮扶台账,厘清十个清单,即:1、贫困劳动力就业清单;2、贫困劳动力培训台账;3、公益性岗位安置台账;4、贫困劳动力(含60周岁以上)、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失业(就业意愿)台账;5、60周岁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台账;6、脱贫监测户帮扶台账;7、边缘户帮扶台账 ;8、疫情期间返乡贫困劳动力帮扶台账;9、就业扶贫问题整改台账;10、扶贫领域信访台账。根据台账,开展“一对一”帮扶,实现就业一人、销号一人。对各项台账要实行动态管理,在台账中进行完善、充实、更新,真正做到工作对象清、工作措施清、工作成效清。同时要及时向扶贫部门反馈帮扶结果,便于扶贫部门动态更新数据,反映脱贫攻坚成果。
(三)把握整改重点,全面做好就业扶贫整改工作。对2019年国家考核发现问题、2019年省级考核发现问题及市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发现问题及开展就业扶贫“回头看”自查中发现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强弱项补短板,对账销号,举一反三,提升就业扶贫质量。对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清零。特别是对《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出台后发现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上岗、变相发钱、吃空饷及重岗、顶岗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负起牵头责任,联合扶贫部门及其他公益性岗位开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益性岗位开展一次大清查活动,对不同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澄清底子,在人社部门进行备案。对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看已安置人员是否符合安置要求,通过各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对比,看是否有重岗、顶岗问题。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该取消安置的及时取消安置,该追回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要追回岗位补贴。对发现明显违规的,要上报纪委监委部门。
(四)积极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促进贫困群众就业。严格落实《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就业形势需要,积极开发6个月以下的临时性公益岗位,加大对“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安置力度,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就业难题,最大限度的促进贫困群众就业。
配合扶贫部门落实好将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公益岗位安置要求,落实好省七部门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当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五)明确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政策,开展重点就业帮扶。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6号)和《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有效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意见〉的通知》(豫脱贫组〔2020〕8号)、有关要求,对脱贫监测户,要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可按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边缘户不是贫困户,在帮扶上既要用足用活现有帮扶政策,也要掌握好政策界限,因户因人施策。以上两类人均为扶贫部门防返贫监测对象,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可通过加强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安排到本地扶贫带贫企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务工,帮助其转移就业。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帮扶其做好务工信息、技能培训、交通运输等服务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就业困难。收集推送一批保洁、看护、搬运、快递、外卖等灵活就业岗位,引导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利用贫困村光伏扶贫收益等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安置监测对象。支持利用集市、夜市等渠道,引导返乡贫困劳动力从小微摊位做起,实现就业创业。
(六)强化技能培训,持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积极开展线上及线下技能培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支持各类中小微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对于培训新招用、转岗贫困劳动力的,优先落实各类培训补贴。
(七)抓好各项就业扶贫补贴落实,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落实好应对疫情“七个优先”政策,落实好劳动力市场中介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费补助等各项补贴政策,加大“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放大就业扶贫效应。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就业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就业作为“六稳”“六保”之首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就业对于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的重大意义,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从人社部门面临的艰巨任务中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从应对疫情中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咬定目标、全力攻坚,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户不缺、一人不漏”,实现“应就业尽就业”。
(二)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人社部门和基层服务机构的扶贫责任,及时准确传导,全力推动落实,做到上下联动。要主动接受扶贫部门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部门工作协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国家脱贫攻坚考核迎检工作,确保不因为人社部门工作给全市大局带来负面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各级人社、扶贫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大力发扬“严、细、深、实”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领广大人社干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要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不断扩大行风建设成果,以作风的全面提振,为就业扶贫提供坚强保证。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附件:关于做好近期就业扶贫重点工作的通知202012241135051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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