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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切实强化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20-02-26 00:00: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贫开发办公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上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以“就业状态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困难清"为标准,按照“六个一批”总要求,全力确保我市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澄底,台账管理

 根据已登记贫困劳动力台账,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以县(市、区)为单元,列表分类登记到村到人到项的摸查清单,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新台账修订汇总。

 二是注重适龄贫困劳动力的年度更新。对照各地扶贫部门台账,逐户核对年满60岁登记劳动力的退出,到龄劳动力的加入, 因病因灾因疾返贫的劳动力变更情况,因其它原因需要转岗再就业、就近就业、公益岗位安置的人员及诉求。

 三是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岗返城情况,具体分清已返岗、待返岗、不返岗的人数与服务需求。此外,对有创业扶持诉求和创业小额贷款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要另表专门统计。

 在实施措施与责任上,充分发挥“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作用,适时补充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实施可查可用的动态管理。发挥打工直通车与劳务协理员的工作优势,纳入各级扶贫工作任务体系,县、乡包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帮扶责任人要具体分配任务,做好统计汇总和对应的更新台账等项工作。

二、具体扶持,兑现政策

各地要抓住优惠政策密集发布的窗口期,以政策到人、帮扶到项、困人施策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鼓励重点企业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以县 (市、区)为单元,列出当地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明确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通过一企一策联络人员和网上招聘工作电话、脱贫攻坚工作平台以及QQ、微信群点对点发送对接。

 二是加大对带贫经营主体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扶持服务力度。 1.乡村创办的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达到30% (含)以上的。可按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50%进行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 最长3年;2.经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免费为贫困劳动力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 3个月以上人数,按每人300元补贴标准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3.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服装服饰、手工制品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向带贫经营实体倾斜。所有复工扶贫车间按照“最少一笔”工作要求,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请个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降低申请贷款条件,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小微企业,正常经营 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即可申请150-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

三、加强措施,服务外出

 各地以安全有序返岗外出、确保有效就业为重点,着力抓好三点:

 一是通过与外地政府间工作对接,人社部门业务对接,扶贫部门协助对接的方式,由扶贫部门牵头形成拟集中外出返岗贫困劳动力的需求清单。

 二是人社部门和用工小组牵头协调卫计、交通部门明确出行计划,组织包车和集中点对点输送。

 三是县、乡政府要抓总指导,提供检测、出证、口罩等支持,主动与务工地政府商议接转事项。参与扶贫的相关中介机构、劳务公司等按政策及时给予就业服务补助。

四、扶持创业,就地吸纳

各地要落实“变申领为服务,变优惠为实惠”工作要求,以鼓励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鼓励大学生等群体下乡创业,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服务。

一是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和兴办实休。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 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按每人5000元补贴标准,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新业载体,分别给予个人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小微企业不超过15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效好的,可继续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符合贴息政策的,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扶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创业者,申请贷款釆取灵活多样方式线下办理。

二是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相关企业、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项目)、电商园区、就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和乡村农田水利等项目要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上岗就业。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等岗位要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参加,参照当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三是结合春季农业生产部署,引导无法外出贫困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实现就业增收。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动爱心助农等活动惠及贫困劳动力。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参照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纳入创业小额贷款重点扶持范围。

五、强化保障,优先培训

以“解决实际问题,重视纾困保障”为重点,着力强化三点:

一是确保贫困家庭、贫困劳动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市县人社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务必做到一人不错,一分不少。对受疫情影响的失业参保贫困劳动力,按当地失业保 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是切实开展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1.将网络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2.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 生产经营主体贫困劳动力就业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3.优化线 上服务线上培训,依托“工业和信息化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 平台”、“技能强国一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技能频道、“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 训网”等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组织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已就业和未就业的贫困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 就业为导向进行订单式、定向定岗式培训。4.加强创业培训指导, 提高培训精准度,增强职业技能。

三是通过脱贫攻坚工作平台,市县两级便民网、人才人力网、 打工直通车、手机APP、新闻媒体及时向贫困劳动力筛选推送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居家线上求职应聘操作流程。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组织不具备线上求职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加视频面试。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线上培训,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按照政策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附件:2020122510211269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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