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问题的答复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问题的答复》的通 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问题的答复》(豫人社文〔2018〕2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联系单位:失业职工管理处)
2018 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szfgzbmsrlzyshbzj/豫人社文〔2018〕225号 关于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问题的答复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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