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9批1件)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9批 2021年12月2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 04150073 | 宁陵县环保局监察大队、普通岗位近50位职工(工龄较长),没有事业编,工资待遇不公平。
| 宁陵县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属实。截止2016年4月,宁陵县环保局共有人员212名,其中财拨人员33名,其余均为自收自支人员。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环保局与县编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联合统计,共上报手续齐全人员161人,另外51名人员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相关部门不予认可,不具备上报资格。经县环保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手续齐全自收自支人员按人事部门套改工资全额发放,对51名手续不全人员视为临时聘用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费按1500元发放。
| 属实 | 对手续齐全的自收自支人员,和局财供人员统一标准,按照2018年档案工资标准执行;对51位手续不全的临时聘用上班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费在1500元的基础上,增加300元,按每人每月1800元执行。经过多次座谈,职工对此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此举报案件已整改完成。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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