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丘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商丘市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目录清单的通知
商政办〔2017〕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47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五个一”制度改革的意见》(商政〔2017〕12号)要求,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经全面清理和审核论证,现将市级36个部门和单位保留的52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含行政权力事项419项、公共服务事项105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动态调整。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后,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简政放权、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部门机构和职能的调整等,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二、公布实施清单。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印发后,各有关部门要在15日内,将各部门保留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纳入网上办理。对保留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全部纳入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要按照“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受理办理的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尽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促进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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