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商丘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着力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服务乡村振兴,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紧紧把握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及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结合我市交通发展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商丘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2022年8月26日至9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多渠道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已吸取采纳。
附件:《商丘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商丘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 | 采纳情况:已采纳。意见在“增强应急安全保障能力”章节中已体现。 政策原文: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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