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商丘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7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商丘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反馈: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因文稿和我市土地二级市场体系已涵盖相关建议,已吸取采纳。
附件:《商丘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
《商丘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建立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的新格局。 | 已采纳 文稿中“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重点,着力完善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
2 | 建议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批用地使用权转让事项时,严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 | 已采纳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不涉及耕地,同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国策,我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