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求《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第一批 “信易+优惠优待”守信激励措施》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关于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公布的《商丘市第一批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二级目录》(商拥办〔2022〕6号),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第一批“信易+优惠优待”守信激励措施》,现公开征求意见。
衷心感谢您对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意见,请于 11 月18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信地址:商丘市归德路21号。
邮 编:476000
联系电话:3285776
邮 箱:sqstyjrswj@163.com
联 系 人:王 鑫
商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第一批“信易+优惠优待”守信激励措施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关于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享受的主体
全市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二、享受的内容
三、有关要求
根据公布的《商丘市第一批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二级目录》,合作单位(企业)应当履行合同协议,提供商品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待,优惠优待期限不少于2年。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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