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和2017至2021年政府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我市自2015年11月26日起享有地方立法权。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商政办〔2017〕53号),建立了政府立法项目公开征集制度。目前,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在依据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开展2017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和2017至2021年政府立法规划项目的征集工作。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对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认真分析研究,区分轻重缓急,提出符合现实需要、符合人民愿望、符合人民利益、解决突出问题的2017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或者2017至2021年政府立法规划项目,认真填写《商丘市2017年度立法(规章)项目征集表》或者《商丘市2017年至2021年政府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征集表》,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商丘市2017年至2021年政府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征集表(可点击下载)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20日
联 系 人:孟凡春
联系电话:0370-3108698
邮 箱:sqfzblfk@163.com
通讯地址:商丘市府前路1号2537室
邮政编码:4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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