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将其作为指导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周密部署法治商丘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主线,制定方案,完善制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出台《法治商丘建设规划(2021-2025年)》《商丘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序推进《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三)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次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发挥“五个纳入”考评机制作用,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督查。举办全市法治机构业务骨干参加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月通报制度,编发通报16期。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省政府衔接国务院取消下放的20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衔接取消5项、承接1项。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梳理38个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公布权责清单1706项。三是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全市市直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平均压缩81.2%,行政许可即办件占40.9%;市本级实现“一证通办”112项;全市共保留“邮寄办”负面清单333项,“不见面审批”占比达到84.6%。在全省率先推行企业开办“一张清单走全程”,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理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服务。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企业开办实现“一日办结”。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64.48万户,同比增长16%,总量居全省第2位。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制定《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领导小组,规范涉企收费和服务。发挥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对接融资金额达193.44亿元。开展“万人助万企”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建设商丘市企业服务110平台,受理企业诉求2.47万余件,企业满意度达98.52%。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有序推进立法进程。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商丘市城市供水条例》《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分别于2021年6月1日和10月1日公布实施。《商丘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草案)和《商丘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正有序推进。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向省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报备准确率达100%。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备案文件24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3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作用,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41件、政府常务会议题91个、具体行政行为106件。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政府现有法律顾问6名,在行政决策、合同审核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29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提升了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减少机构237个,形成优化高效的执法体制。在全省率先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公共法律知识和《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出优秀案件15份。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备案26起。运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市信访局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转交机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6起。选聘34名特约行政执法监督员,印发《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完成我市7部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和150项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三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结对帮扶活动,继续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和示范点培育,向省政府推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个、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2个和示范点单位5个。我市在全省首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强化应急应对能力,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建立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基本框架,制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领域专项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印发《商丘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支持蓝天救援队、斑马救援队、天资救援队、越野e族等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物资保障,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工作,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开展日常风险评估和重大活动专题风险评估。四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印发《商丘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试点带动和全面推广相结合,完成全市201个乡镇(街道)“四个一”(一个应急管理办公室、一个应急救援队、一个应急物资仓库、一个应急管理平台)和4812个村(社区)“一站两员”(应急管理服务站和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建设。
(六)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权集中行使机制,市本级由市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政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件(其中新收行政复议申请91件),已审结97件,被复议行政行为纠错率15.5%。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年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41件(一审23件,二审16件,再审2件),目前法院尚在审理5件。三是做深做实纠纷调解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建立4061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人民调解员。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办理人民调解案件20767件,调解成功20615件,成功率99.2%。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跟踪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765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二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审核发布信息8485条。妥善处理群众反馈问题,共受理公众来信1842件,办结1842件,办结率100%。三是积极发挥专门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实施审计项目65个,提出审计建议384条,推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万人助万企等政策措施落实81项。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商丘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定期召开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全年公布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478家。“信用商丘”网站访问量突破3657万次。
(八)发挥科技保障作用,全面夯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数据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建成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数据库,归集2975类13.7亿条数据。加快电子证照汇集和标准化应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筑牢数据安全防线。二是数字城市基础不断完善。“党建+一中心四平台”“时空大数据云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电子政务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日益壮大,城市治理智慧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统筹建设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基层站点建设基本完成,建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66个,村级(社区)便民服点3900余个。三是“互联网+监管”建设成效明显。全市监管事项认领5997项,数据汇聚77.6万余条,数据覆盖5167项,覆盖率89.13%,位居全省第三。
(九)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依法治理。一是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大普法合力。我市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栏目中播出,国家宪法周宣传活动多次被“学习强国”平台和中国普法网采用,宣传活动信息被中国普法网及其他媒体采用近120篇。开展送法活动1200余场,发放宣传书籍3万余册、宣传彩页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300余人次。二是强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我市在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班和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宁陵县阳驿乡潘集村等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睢阳区被推荐为河南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区),并荣获2021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区称号。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全年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2.4万人次,群众满意度99.43%,热线接听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841件,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4487.4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未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落实。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不积极,工作进展缓慢。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个别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有所欠缺,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仍需深入推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不备、备案不及时或备案材料欠缺现象仍然存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强。
(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申创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法治政府建设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将紧紧围绕省、市工作大局,不断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商丘建设、实现商丘在全省“两个确保”大局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培训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季度学法活动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会,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行动,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测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明察暗访,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抽查检查力度,对有件不备及备案不及时的,予以通报;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示范单位培育的影响力,提高示范创建的积极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日常督导,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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