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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120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17-11-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商政办文〔201753号          签发人:王金启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1206号提案的答复  

 

焦文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也肯定您对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的分析。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我市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商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情况,201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6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2件、2015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3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6件、2016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6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9件。办理结果分别是,2014年维持7件,终止2件,责令履行3件;2015年维持1件,终止1件,责令履行3件,申请人放弃申请11件;2016年维持1件,驳回1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2件,责令履行24件。  

  近几年商丘市人民政府受理的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原因是:一、部门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有的行政机关收到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理睬或答复不当。二、责令被申请人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居多,行政复议纠错率高。而行政复议作为政府内部一项至关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通过行政复议纠错,在倒逼行政机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丘市政府将继续对行政复议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法律救济和法制监督功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等形式通报有关行政机关,或建议纪检监察部门,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2016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6431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征地拆迁、创业创新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公开,市政府及其部门、县(区)政府发布政务信息3023条,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  

  您提案中分析,由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操作难度大,无论是具体实践还是制度建设还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四个问题表现已在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问题的发生: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学透吃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在受理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严格按照规定、有理有据受理办理,既充分保障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力,又有效遏制了部分滥用申请权行为。  

  二是针对政府信息范围把握不准确、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每年市政府都要下发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公开内容和范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近年来,市政府每年度都会下发有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切实部署推进工作;在公开载体上,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同时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及时有效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商丘市政府网开通网上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网上依申请公开从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全过程监管,受理的151起依申请公开,全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结。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解决部分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现象。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因素,对信息公开不作为、不按规定办理答复的单位,取消先进评选资格。同时,通过以干代训、以会代训、QQ工作群指导交流等方式提高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根据您提案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分析和建议,结合当前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20177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商办〔2017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立了下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流程、关键环节、重要抓手、节点要求。《实施意见》严格考核监督制度,突出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求所占分值不低于4%,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务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力争3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支持政务公开人员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2017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丘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商政办〔201712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考核办法》着眼于促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涵盖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策解读、政务舆情监督处置、公众参与等,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明确了进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范围。《考核办法》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由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日常工作记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将发现的问题或成绩记录存档,每季度通报一次,并在年度考核时核减或核加相应考核项目分数。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通过监督考核,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提量。  

  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正确处理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1620号)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目录编制,并通过商丘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依申请公开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征求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意见。深化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一旦出现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非本单位掌握等无法按申请人需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受理单位应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误解和异议,甚至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妥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要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坚决纠正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和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政府决策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调查处理职责,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落实《条例》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要求,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在我市相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文件中已经有所体现,我办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认真落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以上是我们的答复,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201710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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