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作出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
5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主持并讲话。副主任姬脉常、梁万涛、李振兴、何振岭、刘彦华和秘书长李冰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家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殿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凤翔,市监察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就《决定》的贯彻落实,周树群强调,要牢固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决定》落地落实。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决定》公告全市,同时通过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短视频号等传媒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决定》,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贯彻落实《决定》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责任。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个人自主管理责任,切实在全社会构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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