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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15:00:55

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来源: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0-03-09 00:00:00 【字体:

商疫防指〔2020〕4号

各县(市、区)指挥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各企业要抓紧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遵守《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南》。同时,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就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1.准确把握形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职工陆续返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务必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判断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遏制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抓好工作统筹。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狠抓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开足马力、扩大生产。狠抓项目建设,紧紧盯住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狠抓经济运行,加强调度分析,确保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3.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通过网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需等待审批。

4.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5.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掌握并登记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凡是与湖北人员以及与确诊患者有接触者,要如实排查登记,并坚决执行14天隔离的防护措施,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对于从湖北返商(近两周内)的人员,要坚持14天隔离的防护措施,要进行监督性医学观察检测,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及我省信阳、南阳的职工暂缓返岗。

6.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7.全面开展厂区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应提前对厂区、车间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餐厅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8.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三、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9.实行厂区统一管理。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员工上班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厂区、车间、办公楼等工作。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如果有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游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预检分诊或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和接诊医师,并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10.规范上下班出行。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赴外市出差职工返回后,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11.加强公共区域防控。开工后,每日对厂区、车间等公共场所、电梯(有条件的单位一定要频繁为电梯间消毒,特别是按钮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加强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需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应由专业空调维护人员实施消毒);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每日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12.加强就餐管理。要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洗手。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食堂(餐厅)每日消毒2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13.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他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室时须佩戴口罩。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采用肘护、衣袖遮掩口鼻,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内。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等应及时洗手。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14.严格会议管控。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集会时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要控制时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

15.强化商务洽谈和物流车辆管理。企业安保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认真询问和登记来访人员状况,进行体温检测,询问有无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接待来访的人员及来访者双方均须佩戴口罩。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16.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7.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实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18.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9.压实属地工作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企业防疫与地区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强化责任,规范督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企业与乡镇(街道)、村(居) 联动机制,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余时间的接续管理服务。

20.加强情况信息报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复工复产企业数量、返岗人员数量、确诊和疑似病例等情况,每日市工信委汇总后于当日16时前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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