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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8-09-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关于河南商丘虞城学海~利民11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商环审〔201838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商丘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商丘虞城学海~利民11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该工程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评价因子适当,工程介绍和污染分析清楚,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模式正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河南商丘虞城学海~利民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建设。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包括110kV线路工程、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学海~利民110千伏线路工程:本期将学海~利民同塔双回架设的已建成的备用线路接入站内,形成学海~利民间的第二回线路;本期不新建线路。

间隔扩建工程:220kV学海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位于110kV配电装置区北数第四间隔;110kV利民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位于110kV配电装置区北数第二间隔;不新增占地。

工程总投资2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6%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商政办〔201718号)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防止扬尘污染环境;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取得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许可。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3、输电线路与道路、河流、通信线路、电力线路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塔基应尽量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4、线路要尽量远离民房,如确实需要,应在邻近地区采取增加杆塔高度和缩短档距等措施,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物保持足够的净空距离和水平距离,以确保线路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噪声满足国家标准。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期应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工程竣工后,按我局批复的环评执行标准和国家规定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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