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8-10-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虞城县刘集乡卫生院)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商环辐许准字〔2018〕第38号 虞城县刘集乡卫生院:你单位于2018年10月16日提出的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我局已于2018年10月16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延续条件。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有效期自2018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28日。你单位应严格按照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活动,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2018年10月2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