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法制办 | |
生效日期: | 2018-11-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政协商丘市五届二次会议第52187号提案的答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对政协商丘市五届二次会议第521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志刚委员:
感谢您对信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关于实施信访“专家听证制度”的几点建议》(第5218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市信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信访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从近年来情况看,绝大多数群众能够做到依法信访、依法维权,但也确有个别的缠诉、闹访现象,浪费了行政资源,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这一问题,您提出了专家听证制度解决信访问题的提案,我们认为该提案有重要的价值,与我们目前的做法有契合之处。在2015年曾有相关人士提出了“关于构建我市信访案件专家听证制度解决缠访闹访问题的建议”,对此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信访局进行了交流沟通,认为此举可有效解决一些相关信访问题。为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及时与市政府聘请的3位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刘广勋、陈晓明、王济东3位法律专家均表示理解和支持,凡对市政府领导批示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市信访局可按照程序和规定直接通知他们作为法律专家参与听证。事实证明,在后来的一些重大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专家参与听证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市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保证市政府法律顾问(目前已达5位)积极参与专家听证工作的基础上,在市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市信访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献言献策,为建立健全信访听证程序、保障机制、专家库建设等工作提供全面的法制支撑。同时,我们也意识到,我们的这一做法尚在探索阶段,还有需要完善之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提案,及时总结经验,将这一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法制的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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