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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64-sqszfhcxjsj-0000012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9-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44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吴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老城区改造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体系,坚持规划引领。相继出台了《商丘市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商城市更新办〔2024〕3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4—2035)的通知》(商政办〔2024〕32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作用。同时以国土空间规划、河南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等为依据,《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总体规划明确要求有序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加强城市风貌引导,优化国土空间综合品质,提升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达性。

  二、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改善民生福祉。形成“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多元菜单式项目包,打包申报专项资金,包括改善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文化建设,实现生活环境优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强化公共服务设施供给,重点补齐老城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短板,提升老城区宜居品质。

  三、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改造资金持续投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谋划紧扣“政策-项目-资金”匹配逻辑,通过精准对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民生导向、专项债的收益平衡要求、超长期国债的战略属性,结合商丘实际创新投融资模式。同时鼓励各县(市、区)认真研究信贷政策,积极申报国债、专项债项目,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四、加强协作,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规划、城管、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自身职责。在涉及老城区改造等项目审批工作中履职尽责,完善前期手续,落实开工条件,强化资金申请材料规范性,做好土地规划保障等工作。

  联系电话:3390772

  联系人:任志勇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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