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37-sqsgyhxxhj-00000213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商丘市2024年洁净型煤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为准确掌握洁净型煤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一步提高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用煤需求,结合我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实际,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0日-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全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
三、检查人员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查工作需要,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成立一个联合检查组。
四、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抽查事项
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起,负责牵头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做好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名单,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本次联查工作,负责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主要检查以下事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检查:
1.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2.生产过程符合要求;
3.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4.成品仓储条件符合要求;
5.物料仓储条件符合要求;
6.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
7.产品种类与企业生产许可证一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住所(营业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3、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要提前准备好汇报及有关检查所需要的材料。
2、各县(区)所提供的材料一定要真实、详细。
3、督导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严明纪律和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不循徇私情,树立良好形象;认真查找各县(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进行总结汇报。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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