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3-sqsjtysj-00000115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随机抽查清单 |
商丘市交通运输2025年随机事项抽查清单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商丘市道路客运场站、危险品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运场站等“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商政〔2019〕18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两部门对道路客运场站、危险品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运场站、机动车维修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
二、抽查对象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称“协同监管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按在市、区注册登记的道路客运场站实有数50%、危险品企业实有数10%、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实有数0.5%、道路货运场站实有数0.5%、机动车维修市场实有数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人员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需要,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成立联合检查组。
四、抽查事项及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抽查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做好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实施检查。主要检查:
(一)道路客运场站
1.是否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是否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是否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4.是否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危险品企业
1.资质条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从业资格
(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1.资质条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从业资格
(四)道路货运场站
1.资质条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机动车维修市场
1.资质条件
2.经营行为
3.是否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事项: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住所(营业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3.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部门联合抽查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对于转变监管理念,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联合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调度,积极配合联合抽查工作。
(二)依法检查。抽查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以本部门监管事项为切入点,做好各自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和效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本次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公示率要达到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本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四)严肃纪律。到企业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信息互通。抽查结束后各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各种传统与现代媒介手段,开展多样化、立体式的深度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联合抽查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曝光有关违法失信企业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态势,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各检查组于12月1日前,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报邮箱:hnsqz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