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jzcj-000000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豫商市监械备(2023)第11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市局对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形式审查, 其中17家材料符合要求,发放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详见附件)。现我局依法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请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强化事后监管。
取得经营备案凭证的企业应当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覆盖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持续符合要求。
附件:8dc2d15c7f******4963b2648bf00ec58.xls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