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114000057-sqsscjdglj-00000580 发布机构: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7-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监管 河南左岸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商市监处罚〔2025〕3-1号二、案件名称:河南左岸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三、违法企业名称:河南左岸酒庄有限公司四、法定代表人:王**五、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1142176621*****六、主要违法事实: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处罚款1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3没收不合格食品吉锦山楂酒9箱;4.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履行方式:主动履行;期限:2025年7月21日。九、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相关内容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