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7-sqsscjdglj-00000586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药品监管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虞城县和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零售药店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为确保我市各县区对药品零售药店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市局药品监管科对虞城县和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零售药店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特殊管理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有关问题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要求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要求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把跨部门监管和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抓好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管,结合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有关要求,科学部署检查工作,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同时还好确保检查质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