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71-sqsslj-00000050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水利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无文号 | 所属主题: | 工程施工信息 |
商丘市水利局转发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一是要做好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工作,严格落实三个施工准备开工条件;二是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加快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工程合法合规开工建设;三是要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水利建设投资带动效应。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工作的通知
商丘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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