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03-szfbgs1-00002958 | 发布机构: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 成文日期: | 2025-05-2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商丘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责任事项
按照《商丘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五包一”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以及监管部门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精准指导服务。
第九条 行业主管部门干部主要职责:
(一)按照本部门本系统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单位辨识火灾风险,落实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二)每季度至少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指导单位成立消防安全组织,结合实际明确细化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指南、火灾风险防范指南、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集中约谈,通报行业系统近期和本季度火灾形势,了解掌握单位消防管理、问题整改、培训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四)结合重要节点,督促单位强化重点时段管控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值班值守等工作。
第十条 乡镇街道干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安排,组织并督促本组社区(村)工作人员履行分包职责,根据社区(村)工作人员调整变动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
(二)每月至少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按照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指南要求,指导单位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实地指导可与社区(村)工作人员每月指导巡查同步开展。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对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结合典型火灾案例以案示警,增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每半年至少组织单位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演练,重点加强夜间、节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
第十一条 社区(村)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每月至少对单位开展1次指导巡查并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查看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动态隐患问题,指导单位及时整改并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二)对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提示,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
第十二条 消防救援部门人员主要职责:
(一)每年至少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指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指导其聚焦火源气源电源、易燃可装饰装修、动火作业等致灾因素,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
(二)指导单位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向本组人员提供消防安全业务指导,组织本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每年至少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第十三条 公安派出所人员主要职责:
(一)每季度至少对单位开展1次实地指导并提出工作建议,重点指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指导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动作业、外包外租、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环节管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
(二)指导单位结合场所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向本组人员提供消防安全业务指导,组织本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每年至少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职责:
(一)按照合同约定,为单位提供消防设施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业务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二)配合“五包一”其他人员参与指导及巡查,提供单位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信息、问题隐患及整改建议。
(三)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水电维修工、微型消防站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保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