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398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办文〔2021〕18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办文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城市、柘城县、宁陵县、睢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家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长领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新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友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崔海林市法院副院长
徐爱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捷建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
韩保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张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督察
曾庆国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祥水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胡淼永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
李传奇柘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王东霞宁陵县政府副县长
赵锐睢阳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新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准、李捷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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