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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03-szfbgs1-0000047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1-0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政土〔2024〕77 号 所属主题: 商政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虞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虞城县人民政府:

《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虞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虞政文〔2024〕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虞城县李老家乡等2个乡(镇)陈店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3744公顷、其他农用地0.1273公顷,共计0.5017公顷(其中耕地0.37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虞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

二、同意虞城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附件:虞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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