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001-00000868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土〔2023〕127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土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柘政文〔2023〕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柘城县安平镇大毛村大毛二组集体耕地0.9278公顷,共计0.9278公顷(其中耕地0.92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柘城县2023年度第二批乡镇农用地转用。
二、同意柘城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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