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商丘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争先进位为目标,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敢于争先,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做好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注重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依法推进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应公开尽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063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540件,市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8236件,县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3928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2件,比2021年增加27.7%。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328件,占52.7%;“部分公开”23件,占3.7%;“不予公开”29件,占4.7%;“无法提供”196件,占31.5%;“不予处理”17件,占2.7%;“其他处理”28件,占4.5%。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共计48件,同比上升9.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在日常公文办理中细化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源头拟定,政务公开责任部门审核的机制,确保依法依规正确确定公开属性,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保密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统一标准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一方面,建成全市整体联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统一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全市政府网站统一管理。提升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访问转换率,摸底排查,寻找原因,逐一解决,将全市政府网站IPv6访问转换率提高至98%以上。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浏览量达到6011万次,使政府网站在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另一方面,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备案工作,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内容审核和日常检查,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提升服务质量。2022年,我市共新增备案18个、清理注销19个政务新媒体,全市政务新媒体共176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年度工作逐级细化分解,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二是坚持考核评议。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结合省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定期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网站更新、信息发布、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三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各行政机关按时、规范发布年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8 | 223 | 7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42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411 | ||
行政强制 | 23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4763.99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54 | 4 | 1 | 0 | 0 | 63 | 6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8 | 0 | 0 | 0 | 0 | 60 | 32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1 | 0 | 0 | 0 | 0 | 5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9 | 2 | 1 | 0 | 0 | 1 | 19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7 | 0 | 0 | 0 | 0 | 1 | 8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5 | 0 | 0 | 0 | 0 | 1 | 26 | ||
(七)总计 | 553 | 4 | 1 | 0 | 0 | 63 | 6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6 | 5 | 4 | 3 | 28 | 10 | 5 | 1 | 0 | 16 | 4 | 0 | 0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商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机制还需要完善。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待规范和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强,业务能力需要提升。
2023年,商丘市将从以下方面针对性地改进提高: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统一设置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不同基层政府部门职能,依照已公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基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断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二是压实主管市政府部门责任,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能力。重点围绕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范围内适用公开内容清单。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和社会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建立定期培训机制。通过工作群解答、线上培训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交流和研讨,做好新旧人员业务交接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采编、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市未出现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市出台《商丘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优化“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让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跑腿。统一部署全市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申请提供信息内容、申请方式、申请注意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和救济有关事项提供更加精细化说明,为市民提供“倾心服务”。
进一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通过全市政府网站集群、政务新媒体矩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在一个月内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全年共面向社会征求意见51次。
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办事指引及注意事项等,精准传递政策意图。针对社会公众对政策可能存在的关注点、疑虑点,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的内容,提高解读针对性。全年共解读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102次,内容涉及创新驱动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其中图片解读45次,开展政策问答50次。策划商丘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图片、微视频解读,阅读量突破10万人次,收获广泛好评。
2022年,我市政府组成部门已全部开设政务新媒体,完成市级政务新媒体“1+N”矩阵建设任务。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在用户聚集量高的“微信公众平台”开设账号,统一市县两级政务新媒体名称,突出“政务”属性,打造县级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建立起统一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分别从更新发布情况(含更新频次、发布数量、活跃天数、中断次数等)、疑似表述错误(含严重错别字、严重错误表述、敏感信息等)、个人隐私信息、非法链接、互动回应和新媒体名称开设和认证信息规范情况等维度展开7×24小时不间断监测,完善“监测、预警、整改、复核、评价”的监管闭环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监管,同时集成短信、微信、邮件等预警提醒,及时通知到联系人督促问题整改,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交流渠道畅通,有效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相关数据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已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汇总得到。本报告电子版本在商丘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qiu.gov.cn)同步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邮编:476000;电话:0370-328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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