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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2016年商丘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注和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商丘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qiu.gov.cn)查询和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商丘市府前路1号,邮编:476000,电话:03703288305,传真:03703288305,电子信箱:szfxxgkb@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细化工作部署政策解读、新闻发布、舆情收集研判及回应等机制的工作思路,优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提高了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面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和责任大的现状,我市高度重视,成立了商丘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监察局、编办、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等14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增强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力量。印发了《商丘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商政办〔201669号),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健全工作机构,理顺了工作职责,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 健全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新的工作要求制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16年,2月份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丘市政府网领导之窗栏目信息发布的通知》、3月份印发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1620号),9月份出台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16101号),规范了工作开展,提升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三) 细化部署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69号),围绕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执行公开、民生改善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决策公开、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确定了33项重点工作,制定了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及分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标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四)聚焦重点领域。根据2016年度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措施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开展目录更新。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的目录要求,分层次逐级完成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目录更新工作。全市统一聚合调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10多个,围绕重点项目、扶贫救助、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内容增加栏目近20个,初步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名称、编码、内容的统一工作。

二是明确栏目维护内容标准、责任分工。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更新完善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栏目维护责任、标准以及更新周期,做到每个栏目信息发布定单位、定人员、定标准、定责任,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化、常态化。

三是加强栏目维护监管。在安排专人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网上人工读网的同时,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公开栏目信息维护情况不定期抽查检查工作,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维护情况进行监察,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消除集中发布和突击发布现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6431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征地拆迁、创业创新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公开,市政府及其部门、县(区)政府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政务信息3023条,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

2016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136件,其中网络申请73件,其他方式申请63件。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和已主动公开93件,占684%;部分公开7件,占51%;不予公开4件,占29%;非本部门掌握或其他情况32件,占235%。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均未收取费用。


 

四、回应社会关注和政策解读情况

通过提升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丰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形式,扩大公众参与面,促进政民互动。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政策和问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新回应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在商丘市政府网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解读内容,重要政策文件让公众看得懂,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效果, 让公众切身体验感受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6年,全市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711件,市政府网站开展政务访谈12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9件,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50篇。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发生有关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5件,被依法纠错1件。

全市共发生有关信息公开方面行政诉讼事件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4件,要求重新作出答复1件。

全市共发生有关信息公开方面举报投诉1件,已按照规定办理,并对举报人做出答复。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在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虽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进行更新升级,加强了自查整改,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不够规范。有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适应网络传播特点,重视信息数量,忽视信息发布质量,信息公开审查把关不严,不按要求填写元数据,出现部分不完整信息目录和信息搜索困难的问题。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薄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手不足,专职人员少,且多为兼职;业务能力不强,且流动性较大,工作持续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考核,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规范标准,推进公开规范化。针对新的公开要求,制定出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规范办法,制定配套的措施督促落实,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更新升级。以精准公开为目标,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的具体标准,建立市县两级公开平台栏目维护任务分工制度。

(二)着力公开重点,全面增强公开实效。在强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领域信息公开的同时,围绕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方面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目录动态管理,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单位,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建立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四)强化检查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每工作日检查每月通报制度,强化检查、通报、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约谈等措施落实。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评方式,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充分发挥考核的奖惩作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商丘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商丘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64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0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0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843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2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69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97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71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8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5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0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19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6

     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73

     4.信函申请数

58

  (二)申请办结数

136

     1.按时办结数

13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3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7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5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5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4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47

  2.兼职人员数

19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9.7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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