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商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qi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邮编:476000;电话:0370-3288305)。
2020年,商丘市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九个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我市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绚丽篇章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聚焦《条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规范编制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指导市政府部门规范化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依托全市集约化政务公开平台,实现政府部门共性职能公开目录标准化、特色职能公开目录具体化规范化,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精准化,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保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编制《商丘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和商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指南》等制度,规范受理办理程序和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抓好目录精准化建设,助力重点领域公开深入开展。为规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依据市政府部门职责和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文件要求,梳理编制了市政府各部门重点领域公开标准化目录,并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实现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在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具体应用,围绕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行政权力运行等领域,设置精准化重点领域公开栏目1000多个。同时,保持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源头在各部门专栏发布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信息集中展示,方便群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实现社会公众检索查阅便捷化。
(三)加强专题专栏建设,营造工作开展良好舆论环境。立足全市2020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围绕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城创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第一时间开设专题网站,及时准确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推进措施和成效等公众关切的政府信息,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充分展示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功创建卫生城、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有力促进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打造便民高效的一体化政务公开平台。严格按照国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遵循“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明确目标定位,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先后印发《关于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平台暨政府网站开办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网站网站标识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搭建了技术统一,功能统一,结构统一,平台统一,权限管理统一,数据一站式管理、多渠道、多层级、多部门的网站集群平台,打破信息壁垒、推进数据集约共享,完成市级政府部门网站数据迁移,实现市政府各部门政府网站集中集约管理,全面提升网站规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打造利企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政务公开平台。
(五)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高位推动,精心部署。按照国家、省有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批示要求,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制定我市落实意见,提交会议研究,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力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先行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丘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征求意见,结合商丘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政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推进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三是加强协调联动,提升业务能力。针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座谈会,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深入工作交流,解决存在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四是紧盯工作进度,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定期下发通知,全面了解各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梳理工作中共性问题,开展工作调研,实地指导督促工作开展,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质量,高标准完成目录编制发布工作。
(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重点工作开展。牢牢把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政务公开主线,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形成任务清单,印发《商丘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高质量开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机构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为公众快速了解部门职责、联系部门咨询政策提供方便。《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省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其颁布实施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市政府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举办《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全面解读和宣传好内容,提升全社会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推动贯彻实施,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重点、痛点,全面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为营商环境、时时都有营商环境”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积极回应关切。围绕“十四五”规划、森林商丘生态建设规划、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等重要行政决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展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对市政府及办公室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要求,同步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采用图示图解等形式开展解读,精准传递政策意图。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53件,编审政务动态上报省政府网站被采用1690篇,开展征集调查活动16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7次,审核交办办结公众信件4545件;微信公众平台“商丘市政府网”,全年发布信息638条,订阅用户数突破21000人,总阅读量突破12万人次;受理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82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2 | 3 | 16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6 | 6 | 0 | 0 | 0 | 0 | 8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2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0 | 0 | 0 | 0 | 0 | 0 | 5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3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76 | 6 | 0 | 0 | 0 | 0 | 8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的指导培训不够,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对政务公开的法定性认识不到位,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业务能力亟需提升;二是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够规范;三是政策解读还存在短板,解读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四是第三方评估、社会评议等措施运用不足。
2021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大交流培训力度。制定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业务培训计划,采取专家授课、视频讲学、先进示范地区异地交流、党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确保2021年底前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及时组织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文件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二是推进集约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进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载体渠道畅通。三是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围绕准确解读政策、丰富解读形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漫画、视频和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四是加强指导监督考核力度。积极争取全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确保国家、省对政务公开考核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定期对县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予以发文表彰。同时,探索实行社会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及时查找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和不足,认真整改完善,稳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